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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二次消防验收申请联系方式

作者:综安消防工程 发布时间:2026-05-13

深圳市综安消防技术有限公司为您介绍建设工程二次消防验收申请联系方式的相关信息,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的申报人员应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及相关批复文件(复印件、由申报单位或个人填写),到市消防支队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工程,由市消防支队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达不到规定标准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对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的申报材料不全或有缺陷的,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的申报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本单位填写的申请书。对未按要求提交整改意见的,将取消该项目申报资格。

建设工程二次消防验收申请联系方式,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的居民住宅楼、商业网点和办公区域使用的火灾扑救器材应当符合标准,消防车、消防水罐、灭火器材的安装和使用,应当符合有关规定。消防车、消防水罐及灭火器材应当具备相对独立的出口,且在保证距离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出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的工作机构,并对消防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并按照规定的职责和义务进行管理。消防责任人在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中,应当依法履行职责。

建设工程二次消防验收申请联系方式

消防验收申请电话,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合格的,申报单位或个人应提供竣工图纸(复印件、由申报单位或个人填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的,申报单位或个人应提交竣工图纸和相关材料。对于已经取得消防审核许可证的,还要在规定期限内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对于已经竣工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应当在竣工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不符合规定的,不予验收。建筑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合格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合格证。申请人对其申请提交的资料有疑,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地的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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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在办理验收备案手续后30日内到公安消防部门办理验收备案手续。公安消防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并且能够按时办理验收备案证书的,发给准予办理验收备案证书。公安消防部门受理申报后,应当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不合格者,不予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的消防设施技术测试合格的报告,由申报单位或个人提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材料的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整改。对未按要求完成验收或整改不合格者,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验收。(建设部门或建筑工程消防监理机构发生的消防违法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